1.作为院纪委的日常办事机构,与纪委办公室合署办公,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,对党员进行党风党性党纪教育。
2.协助院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。
3.监督检查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决议的情况以及履行职责、行使权力的情况。
4.监督检查学院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,持之以恒纠正“四风”。
5.受理处置反映党员干部违反党章党规党纪的来电来访及投诉举报,分类处置问题线索,定期分析研判投诉举报情况,提出工作建议,开展谈话提醒、约谈函询。
6.加大监督执纪力度,依规依纪对违反党章党规党纪、履行职责不力、失职失责的学院基层党组织及党员领导干部提出问责建议;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,保障党员权利。
7.推进廉洁教育和廉政文化教育;就学院干部考察人选的党风廉政情况,提出书面意见。
8.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推进落实,按规定向院党委、纪委和上级纪委报告有关工作。
9.加强学院纪检干部的理论、政策和业务学习和日常教育、管理和监督,坚决防止“灯下黑”,不断提升队伍素质和工作水平。
10.承办上级纪委及院党委、院纪委交办的其他工作。